中秋遇国庆
双节守廉不松劲
清风相伴过佳节
礼品礼金“收”不得
有人觉得礼品、礼金数额不大,收一点没啥,组织也不会发现。其实不然,如果收受礼品、礼金行为与执行公务相关联、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,就属于纪律禁止的范围,同时存在违法的风险。
违规宴请“去”不得
违规吃喝本质上吃的是“局”不是“饭”,往往是勾连攀附的手段、由风及腐的起点。一顿饭、一杯酒,表面上看似无关大节,实则为了谋事、谋利、谋权,更易形成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,必须坚决抵制。
公款买单“吃”不得
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违规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娱乐以及健身等活动,既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突出表现,也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主要问题之一。
公款旅游“游”不得
旅游本是私事,但和“公款”“公权”发生联系,就模糊了公私界限、突破了纪律红线。《纪律处分条例》将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、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;改变公务行程,借机旅游;参加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、借机旅游等均纳入纪律处分范畴。
滥发津贴“要”不得
节日期间容易发生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、借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福利、违规自定薪酬等“四风”问题,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发放的规定,做到令行禁止。
公车私用“驶”不得
公车顾名思义是公家的车,是用来保障工作的工具,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、从事公务中使用,但一些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特权思想作祟,违反公车使用规定,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事务。
大操大办“办”不得
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损害党员干部形象、败坏社会风气的典型问题之一,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管好自己和家人,严守纪律红线、兑现廉洁承诺,自觉抵制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以权谋私、借机敛财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。
酒驾醉驾 “碰”不得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,这是法律要求,也是常识。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理应在模范遵纪守法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,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,千万莫有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。
2025 NATIONAL DAY
廉洁是福,平安是福。请全体干部职工时刻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牢牢守住廉洁底线,共度清风拂面、文明健康、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!
来源:鄂托克前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公众号